溧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溧水县隶属江苏省南京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经济区的西缘,建县于隋开皇11年,迄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全县总面积1048平方公里,40.39万人,下辖8个镇、8个农林场圃。溧水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5度,年平均日照2146小时,年平均降水1037毫米,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溧水资源丰富,风光旖旎。全县46万亩耕地,26万亩水面,盛产粮、棉、油、鱼、蟹、鳖;36万亩山地,遍布林、桑、茶、果、麻和中药材。溧水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已发掘的有金、银、铜、锶、锗和石灰石、玄武岩等18种。境内人文景观、古迹景点较多,古有中山八景(琛岭神灯、石臼渔歌、芝山石燕、观峰耸翠、金井涌泉、龙潭烟雨、洞壁琴音、东庐叠献),新开发的有天生桥、胭脂河、无想寺、芝山溶洞、万亩竹海、森林公园等。溧水投资环境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县城距南京50公里,距禄口国际机场18公里,距南京新生圩港60公里,是南京的南大门。在溧水周围100公里范围内,几乎等距离分布着镇江、常州、无锡、苏州、马鞍山、芜湖等一批新兴的中等城市群。随着宁高高速公路和禄口国际机场的投入营运,宁杭高速公路即将建成,溧水的交通优势、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交通枢纽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形成了农用车、活塞环、医药、造纸、荧光灯、碳酸锶、镁合金、对甲酚、青梅、黑莓、蜂蜜等为重点的支柱产业及特色产品。多个企业拥有进出口贸易自营权,有160多种产品出口60多个国家和地区。溧水,这颗镶嵌在秦淮河源头的明珠,将以她独有的风姿步入人类发展的新纪元。发展中的溧水将加快发展,开放中的溧水将更加开放,勤劳智慧的溧水人民将进一步创造优惠的条件,提供优良的服务,营造优美的环境,热忱欢迎海内外宾朋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合作,共同发展。